公告日期:2026-04-25
王志强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自 2025 年 4 月 9 日起担任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京能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 2025年的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同时,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本人的专业领域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建议。现将本人在2025 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王志强,男,1976年4月出生,群众,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学士,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曾任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深圳分公司职员;深圳市光汇石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行政秘书、总经理助理、公司董事;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天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本人已完成 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正式报送公司董事会备案。经核查,本人在任职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之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或其关联方任职,亦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经济往来或利害关系。报告期内,本人独立性持续符合相关规定,具备独立履行职责的资格与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制度及监管要求,按时出席历次董
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始终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立足专业领域,对各项议案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持续跟踪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管理规范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与执行效果。每次董事会召开前,本人均认真研读会议材料,对存疑之处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确认,为高效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此外,本人还主动关注监管政策变化、市场舆情动态及中小投资者的诉求,通过多种渠道了解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切实履行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职责。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京能电力共召开 2 次股东会,7 次
董事会。本人按照独立董事职责就本年度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后 7 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参加董 亲自出 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未亲自参加会 出席股东会的
事会次 席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议 次数
数
王志强 7 7 3 0 0 否 2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自 2025 年 4 月 9 日起,在公司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
担任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有关财务制度
规定,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财
务报表是否严格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及
公司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编制予以了重点
2025 年 4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的书面意 关注。通过询问公司有关财务人员及管理
月 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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