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洪跃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能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监督作用。本人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各项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审核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性与有效性。同时,本人主动加强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并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为公司提供建设性意见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已完成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并积极参加相关监管培训,持续提升履职能力。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洪跃,男,1963 年 2 月出生,九三学社成员,硕士研究生学
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北京金晨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现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人已完成 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公司董事会。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之外的其他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或其下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判断的业务往来或关联关系。报告期内,本人独立
性状况持续符合监管要求,不存在妨碍客观、独立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会议,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充分发挥自身专业所长,对公司审议事项发表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历次董事会前认真审议会议材料、对有疑问和不清楚的内容及时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和公司制度,按时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参与各项议题审议,立足自身专业背景,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动态、财务合规管理以及内控制度的执行效果。每次董事会召开前,本人均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对存在疑问的内容及时与管理层沟通核实,为科学决策提供充分准备。报告期内,主动关注监管部门、市场机构、媒体和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京能电力共召开 3 次股东会,9 次董事会。本人按照独
立董事职责就本年度 9 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
况
董事 本年应 亲自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参加董 出席 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未亲自参加会 出席股东会的
事会次 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议 次数
数
刘洪跃 9 9 6 0 0 否 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公司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并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1.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履职情况
召开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日期
2025 年 3 审议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工 经审议,本人同意公司制定的 2024 年内
月 24 日 作方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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