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崔洪明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曾作为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京能电力”)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因个人原因,自 2025 年 4 月9 日起不再担任。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工作中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地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有关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确保董事会决策的公平、有效。同时,本人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沟通,主动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本人的专业领域为公司提供专业意见建议,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利益。
现将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崔洪明,男,1957 年 8 月出生,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历任原石
嘴山矿务局二矿,先后任技术员、设计室主任、调度室主任、总工程师;矿务局副总工程师;宁煤集团总工程师;神华宁煤集团总工程师;神华集团总工办主任;神华集团产权管理局专职董事,现已退休。自
2025 年 4 月 9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已就 2025 年度担任独立董事期间的独立性情况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经全面核查,本人及直系亲属均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或其关联方任职。任职期间,本人始终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妨碍客观、独立履职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
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始终以勤勉尽责的态度参与各项议题审议,立足自身专业背景,对审议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审核意见。任职期间,本人持续跟踪公司生产经营运行、财务管理合规性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与执行效果。每次董事会召开前,本人均认真审阅会议材料,为科学决策做好充分准备。此外,本人主动关注监管政策动态、市场机构分析及媒体舆论,重视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反馈,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京能电力共召开 1 次股东会,2
次董事会。本人按照独立董事职责就本年度任职期间 2 次董事会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具体年度履职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
大会情况
董事 本年应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次
姓名 参加董 亲自出 方式参 委托出 缺席 未亲自参加会 出席股东会的
事会次 席次数 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议 次数
数
崔洪明 2 2 1 0 0 否 0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在公司审计与法律风险管理委员会担任委员,于 2025 年 4
月 9 日起不再担任。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2025 年 3 审议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工 经审议,本人同意公司制定的 2024 年内
月 24 日 作方案及2025年风险评估工作方 部控制评价工作方案及 2025 年风险评估
案。 工作方案。
(三)学习及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注重学习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制度文件,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独立董事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同时,任职期间,本人通过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现场会议、线上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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