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6-30 19:15:03 股吧网页版
中化装备: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7-01


证券代码:600579 证券简称:中化装备 编号:2026-044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化装备”)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于 2026 年 6 月 26 日以邮件形式发出,
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土城西路 9 号 603 会议室以现场结
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董事长张驰先生因工作安排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董事、副总经理郑智先生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中国化工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装备公司”)持有的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阳橡机”)100%股权、北京蓝星节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星节能”)持有的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化机”,与益阳橡机合称“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向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拟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调整,主要涉及对标的资产进行加期评估、对北化机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进行调整。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情况如下:

(一)加期评估不涉及调整交易对价

鉴于本次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报告》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为 2026 年 4 月 30
日,为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验证标的资产价值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对本次交易标的
资产进行了加期评估,并出具了《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益阳橡胶塑料机械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加期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6]第 0698 号)、《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蓝星(北京)化工机械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加期资产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6]第 0699 号)。

经加期评估验证,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为加期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益阳
橡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54,705.90 万元,相比 2025 年 4 月 30 日为评
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评估减值;标的公司北化机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
估值为 78,177.90 万元,相比 2025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
评估减值,标的资产的加期评估价值均未发生不利于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变化。

加期评估结果仅为验证评估基准日为 2025 年 4 月 30 日的评估结果未发生
减值,加期评估报告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另行备案,不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不涉及调整本次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及交易对价,不涉及变更本次交易方案。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驰、胡斌、崔靖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赞成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二)北化机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调整情况

1、调整前

(1)业绩承诺资产交易对价情况

根据以 2025 年 4 月 30 日为评估基准的北化机资产评估报告及相关评估说
明、公司与蓝星节能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业绩补偿协议》,北化机及其下属企业在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中选取收益法等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作为评估结果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具体资产情况如下:

序 评估结果 评估值 置入权益 交易对方享
号 公司名称 资产范围 采用的评 (万元) 比例 有的交易对
估方法 价(万元)

蓝星(北京)化工

1 机 械 有 限 公 司 净资产 收益法 68,389.32 100% 68,389.32

(母公司)

蓝钿(北京)流体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