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ESG 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ESG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三章 ESG 报告与信息披露
第四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管理,积极履行 ESG 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 4 号——社会责任》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 ESG 职责,是指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应当履行
的环境(Environmental)、社会(Social)和公司治理(Governance)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主要包括对自然环境和资源的保护、社会责任的承担以及公司治理的健全和透明。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利益相关方,是指其利益可能受到公司决策或经营活
动影响的组织或个人,包括股东(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合作伙伴、客户、供应商、社区组织和相关政府部门等。
第四条 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积极履行 ESG 职责,评估公司 ESG
职责的履行情况,定期披露公司 ESG 报告,确保 ESG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一致性。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控股子公
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第二章 ESG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建立 ESG 管理体系,对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决策并组
织实施。公司的 ESG 管理体系为:
(一)董事会是 ESG 工作的领导和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 ESG 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机构;
(三)公司设 ESG 工作组,由公司主管领导、各部门负责人、各子公司主
管领导和指定的 ESG 工作对接人组成,负责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履行ESG 相关工作职责提供保障和专业支持,董事会办公室为 ESG 工作组的牵头部门;
(四)公司各部门、各子公司(以下简称各执行单位)是 ESG 工作的执行
单位。
第七条 ESG 工作相关各方职责
(一)董事会
1.审议和批准公司的 ESG 发展战略与目标、重大议题、管理架构、管理制
度等;
2.审定公司的 ESG 报告。
(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1.研究和制订公司的 ESG 发展战略与目标、重大议题、管理制度等;
2.识别、控制与 ESG 日常管理相关的风险;
3.指导 ESG 工作的日常开展;
4.审阅并向董事会提交公司的 ESG 报告。
(三)ESG 工作组
1.贯彻落实公司 ESG 发展战略与目标,组织和安排各执行单位实施 ESG 工
作;
2.负责拟定 ESG 制度文件、相关议题、阶段性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等;
3.负责对公司 ESG 信息收集、汇编,编制 ESG 报告及相关文件;
4.负责与咨询、评级机构沟通,组织开展 ESG 业务培训,跟踪 ESG 政策要
求及趋势;
5.总结 ESG 工作中的问题和成果,及时向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反馈
ESG 工作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
6.负责组织开展与利益相关方沟通工作,建立对外沟通工作流程;
7.其他与 ESG 工作组相关的工作职责。
(四)各执行单位承担职责范围内的主体责任,负责按照公司 ESG 发展战
略与目标,落实 ESG 相关工作的日常管理,并定期汇报执行情况,及时报送 ESG信息。
第八条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可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或专业机构,为
推进 ESG 工作提供专业化建议。
第九条 公司董事有权对公司履行 ESG 职责的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董
事会办公室应汇总相关意见,提请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研究讨论并将形成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条 公司将履行 ESG 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涉及重大项目投
资决策事项的,社会效益评估应作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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