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三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是:
(一)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行业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二)平等性原则。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应当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尤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活动创造机会、提供便利。
意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四)诚实守信原则。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应当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目的是:
(一)建立稳定和优质的投资者基础,树立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获得长期的市场支持;
(二)形成尊重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的企业文化;
(三)促进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股东财富增长并举的投资理念;
(四)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内容和方式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象为:
(一)投资者(包括现有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
(二)基金经理、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相关机构。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涉及的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法定信息披露内容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等;
(三)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其变化等;
(四)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管理层变动及大股东变化等;
(五)公司的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
(六)公司的文化建设;
(七)股东权利行使的方式、途径和程序等;
(八)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
(九)公司正在或者可能面临的风险和挑战;
(十)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应当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
过公司官网、新媒体平台、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投资者教育基地等渠道,利用中国投资者网和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网络基础设施平台,采取股东会、投资者说明会、路演、分析师会议、接待来访、座谈交流等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公司应当及时清除影响与投资者沟通交流的障碍性条件。
第八条 公司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等,并由董事会办公
室指派专人负责,保证在工作时间线路畅通,认真友好接听接收,通过有效形式向投资者反馈和答复。
第九条 公司应当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的建设和运维,在公司官网开
设投资者关系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的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及时发布和更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信息。
公司应当积极利用中国投资者网、证券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公益性网络基础设施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
公司可以通过新媒体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