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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29 22:43:52 股吧网页版
中化装备:《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战坤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马战坤)

作为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马战坤,男,1966 年 9 月生,法学硕士。曾任海口
海事法院法官、海南乾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铭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北京市国际法学会理事,海南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已就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进行自查,本人
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文件性文件要求的独立性,2024 年能独立履行职责,未受到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公司共召开股东会 4 次、董事会 7 次,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缺席、委托出席会议、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对于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本人详细审阅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沟通、了解相关情况,获取相关资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以法律专业能力和经验在决策中以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或弃权事项。同时,本人积极出席股东会,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提名委员会召开 4 次会议,本人作为主任委员(召集
人),召集并出席了全部相关会议,对候选独立董事刘雪娇、专职外部董事王锋、外部董事龚莉莉、副总经理何德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2.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对公司 2023 年度报告、
2024 年半年度及季度报告、商誉及长期资产减值、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 24 项议案进行审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4 次会议,对关联交易、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重大资产出售等 23 项议案进行审议。

本人对以上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进行了表决,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能。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

本人认为,上述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公司未出现需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与管理层就会计师提示关注的商誉及长期资产减值进行了交流,听取了2023 年度审计计划、审计策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
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对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重大问题进行了询问,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参加了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2024 年第三
季度两场业绩说明会,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解答中小股东针对性问题,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中小股东间的互动,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六)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内容等情况

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汇报、通过资料审核、查阅等方式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在对公司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等情况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向公司合规管理提出建议,包括持续加强合规体系建设,进一步夯实公司合规管理基础,促进公司实现管理提升和健康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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