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04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事项履行了审议程序,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拟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能力、工作经历和职业素养等方面符合拟担任职务的任职要求,具有履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能力,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发现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或被
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张驰先生、郑智先生、何德强先生、张晓峰先生、乐华女士、梁锋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3 日
(此页无正文,为《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提名委员会委员签字:
马战坤___________宫敬___________张 驰___________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 4 月 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