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凌玉)
履职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
作为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化装备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制度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本人孙凌玉,女,1966 年 11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现
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科协先进材料学会联合体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汽车工程学会轻量化联盟专家委员会委员,中国复合材料学会第七
届、八届理事,国际先进材料制造学会(SAMPE)大陆地区理事,中国工程教育认证评审专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除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外,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股东及关联方任职,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在履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共出席 3 次股东会,8
次董事会,不存在缺席、委托出席会议、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对于董事会决策的事项,本人详细审阅议案及相关资料,与公司沟通、了解相关情况,获取相关资料。在董事会决策过程中,本人以行业专业能力和经验在决策中以审慎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它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未提出异议或弃权事项。同时,本人积极出席股
东会,参与讨论并提出建议。
本人认为,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并出席了相关会议,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董事薪酬进行审查、对高管 2024 年度绩效奖金和2021-2024 年度任期激励分配以及经理层成员 2025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方案等 6 项议案进行审议。
2.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审计
计划、资产减值、重大资产重组聘请中介机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外担保等 20 项议案进行审议。
3.提名委员会召开 5 次会议,对候选董事胡斌、孙小涛、
崔靖、候选独立董事宫敬、候选总经理张驰、候选副总经理张晓峰任职资格进行审查。
4.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开 3 次会议,对 2025 年度
融资计划、2025 年度资本支出计划、ESG 报告、重大资产重组等 7 项议案进行审议。
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了 3 次会议。对关联交易、风
险持续评估报告、重大资产重组等 18 项议案进行审议。
本人对以上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各项议案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进行了表决,切实履行自身职责,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能。本人对所议议案均投赞成票。
本人认为,上述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公司未出现需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事项。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本人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与管理层就会计师提示关注的资产减值进行了交流,听取了 2025 年度审计计划、审计策略,了解并掌握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外部审计机构按时保质地完成年审工作,对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重大问题进行了询问,发挥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的职能及监督作用。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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