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8
证券代码:600580 证券简称:卧龙电驱 公告编号:临 2025-077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卧龙电驱”)于
2025 年 09 月 29 日召开九届十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卧龙电
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
(即:2025 年 03 月 29 日至 2025 年 09 月 2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出对内幕信息知情
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自 2025 年 03 月 29 日至 2025 年 09 月
29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查询申请,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在自查期间,共有 4 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经公司核查,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系基于其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其交易公司股票行为均发生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之前,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人员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严格限定了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
经核查,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卧龙电气驱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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