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6-06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 八钢 公告编号:临 2026-046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6 年 6 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6 月 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
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宇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修订稿)》
因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方案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资格再次进行了复查和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 3 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修
订稿)的议案》
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公司的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切实可行,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如下:
议案 2.1 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 3 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议案 2.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决定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 3 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议案 2.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华宝投资有限公司。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 3 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议案 2.4 发行价格与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华宝投资有限公司认购目标股票的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认购价格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会的授权按照发行方案作以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
利,N 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
本次发行的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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