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2-11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八一钢铁 公告编号:临 2025-072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为优化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提
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
司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金
融服务协议》,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金融服务协议》明确出现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等规定
的任何一种情形时,应及时启动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上市公司资
金的安全性、流动性、独立性不受影响。
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
联关系情形,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存款
余额 4.06 亿元。该金额在公司 2025 年度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符合
相关规定;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关交易类
别的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
交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
将放弃行使在股东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规定:“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涉及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并作为单独议案提交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业务构成关联交易,需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基于此原因,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 日与财务公司签订协议,有效期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现协议即将到期需
续签,有效期一年,到期日为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为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公司拟与财务公司发生存贷款等业务,由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存款、信贷等金融服务,并拟定《金融服务协议》。
(二)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与宝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柯善良先生、何宇城先生、刘文壮先生、高祥明先生在表决时按规定予以回避。
公司事前就本次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取得了独立董事的认可;独立董事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后,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并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畅通的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发展。本次交易方宝武财务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双方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止 2025 年 6 月 30 日,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存款余
额 4.06 亿元。该金额在公司 2025 年度预计交易金额范围内,符合相关规定;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未发生相关交易类别的关联交易。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财务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宝武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财务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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