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0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年度述职报告
(温晓军)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规定,本人温晓军作为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积极了解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资料,客观公正、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在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法律专业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本人基本情况如下:
温晓军:法学学士、工商管理硕士(EMBA),律师执业年限二十一年。曾任新疆天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新疆西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副主任,新疆思拓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现任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党支部书记、主任、管理合伙人。曾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新疆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律师协会证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环境、资源和能源法专业委员会委员;律师事务所规范建设指导委员会秘书长;律师惩戒委员会委员;宣传和文化建设委员会委员;新疆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新疆财经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新疆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律顾问。现任国浩律师(乌鲁木齐)事务所管理合伙人、主任。于 2025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本人出席会议 2 次;召开股东会 4 次,本人
作为第九届独立董事候选人列席了 1 次股东会。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3 次,因于 2025 年 11 月就任,本人
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出席会议 1 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会议 1 次。通过审阅会议资料及与公司沟通,对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组织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因于 2025 年 11 月就任,本人出席就任后的 1 次专门会议。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
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 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披露过程中应履行的职责,在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审计过程中,切实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注册会计师进行年报审计前和初审意见出来后,先后召开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见面会,认真听取了管理层对本年度行业发展趋势、经营状况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公司财务部门、内审部门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有效沟通。提示要确保信息披露的合规性、及时性和真实性,同时关注关联交易的规范管理。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 6 天,本人通过现场参加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
股东会方式对公司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本人除参会
讨论议案外,同时通过现场拜访、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献计献策,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履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责任。通过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发表独立、审慎的意见。同时,持续关注上证 e 互动等投资者交流平台的股东问询与建议,及时回应市场关切,促进公司信息透明化和沟通双向化,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履职保障情况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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