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 八钢 公告编号:临 2026-028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炼铁厂焦化工序大气污染物提标合规改造项目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炼铁厂焦化工序大气污染物提标合规改造项目(以下
简称“本项目”或“项目”)。
投资金额:本项目建设不含税总投资不超过 4,981.6 万元。
相关风险提示:该项目实施中,可能存在因工期、成本变动等原因导
致投资调整的风险。如若超出预算范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
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予以披露。
一、投资概述
(一)项目背景及现状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炼铁厂焦化工序 2007 年建
成 4 座 55 孔 6 米顶装焦炉,2018 年配套建成 3 套脱硫脱硝系统。其中一期每座
焦炉各对应 1 套脱硫脱硝系统,二期两座焦炉对应 1 套脱硫脱硝系统;三座干熄炉共用一套脱硫系统,目前存在以下问题:
1.焦炉烟气脱硫脱硝检修时 SO2、NOx 及粉尘无法达标排放,干熄焦烟气脱硫装置检修时 SO2及粉尘超标。
2.现有脱硫脱硝系统设计依据《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1—2012),不能满足《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1
—2024)的要求。
(二)项目必要性
1.《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6171.1-2024)中要求 2027年 1 月 1 日前现有企业满足以下内容:
(1)“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行,待排除故障或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用;生产工艺设备不能停止运行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应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2)“焦炉烟囱、管式炉应同时对排气中含氧量进行监测,实测排气筒中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换算为基准含氧量为 8%的大气污染物基准排放浓度。并以此作为达标判定依据”。
2.《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24〕5 号),要求“通过建设备用设施或多仓室改造等措施有效减少治理设施检修时污染物排放”。
3.如未按有关规定改造,企业将面临高额罚款、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信用降级等多重后果。
二、项目概况
项目类别:超低排改造。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 8 个月内完工投用。
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项目投资核定:项目建设不含税总投资不超过 4,981.6 万元。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新(改)建两套脱硫脱硝系统(利旧 180t 锅炉脱硫系统),原脱硫脱硝做备用。改造内容:
1.A1A2 脱硫脱硝管道连通,距离约为 600 米,B1B2 脱硫脱硝系统管道约 50m,
干熄焦烟气脱硫管道 130 米。
2.在 A1 附近新建一套脱硫脱硝系统,在 B1B2 处新建一套脱硫脱硝系统。
四、项目效益
该项目为超低排放改造项目,不涉及经济效益。
五、项目建设对公司的影响
项目实施后,达到超低排相关要求,满足企业依法合规经营需要,助力公司可持续发展。
六、投资的风险分析
该项目实施中,可能存在因工期、成本变动等原因导致投资调整的风险。如若超出预算范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并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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