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01
证券代码:600581 证券简称:*ST 八钢 公告编号:临 2026-033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
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期限。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宇城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资格进行了自查和逐项论证,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 3 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公司的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切实可行,有利于提升公司竞争力,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 3 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同意《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 3 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
(四)同意《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
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
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充分论证了本次发行实施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 3 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五)同意《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
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公司就本次发行编制了《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募集资金到位后,可进一步改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缓解公司经营活动扩展带来的资金压力,确保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关联董事何宇城先生、高祥明先生、张志刚先生等 3 人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参与表决。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本议案获得通
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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