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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26 19:39:40 股吧网页版
天地科技:天地科技独立董事2025年度履职报告(张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27


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天地科技独立董事 张合)

作为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科技”或“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履职尽责,在公司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方面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合,男,1977 年生,农工民主党党员,中共党员,辽
宁大学法律系本科,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经济法硕士研究生,中国全国律师协会医药健康法律工作组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咨询专家组专家;北京市律师协会医药专业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北京市朝阳区律师协会理事。历任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现任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管理委员会主任。2022 年 3 月当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4 年 3 月起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 6 月,当选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履职独立性情况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本年度履职独立性进行自查,并签署了自查报告,确认符合独立性相关要求。2025 年,本人及本人的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附属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非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且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人员;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也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能够独立履行职责。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会及表决情况

2025 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全部
董事会和股东会,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或缺席情况。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 7 次,累计审议并表决通过议案 37 项,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要求,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无反对及弃权情况。列席公司股东会 2 次,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6 次,列席审计委员会 2 次。履职期间,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作为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本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召集人的职责;作为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第八届董事会聘任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作为第七届薪酬委员会委员及第八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对公司董事薪酬方案进行了前置研究,重点关注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确保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符合公司规定。作为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审议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认真研究了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积极与公司内审部门、管理层沟通,切实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有效性的监督,重点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完善和执行情况,确保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与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在董事会换届后,积极列席审计委员会会议,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参加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就会议审议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定期听取内审部门关于内审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汇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监督公司内部审计日常工作的开展情况。年报审计期间,积极协调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在年审前就年报审计事项与财务负责人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交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计划、重点关注等事项进行沟通,关注重点审计内容,确保公司年度审计工作顺利实施。

(三)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在参加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时,向现场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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