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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6-24 18:00:41 股吧网页版
海螺水泥:關連交易:收購海螺設計院100%股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6-25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CONCH CEMENT COMPANY LIMITED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14)

关连交易:

收购海螺设计院 100%股权

股权转让协议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本公司(作为受让方)、海螺集团(作为转让方)及海螺设计院(作为目标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海螺集团同意出售及本公司同意收购海螺集团持有的海螺设计院 100%股权,收购代价为人民币 56,158 万元。收购事项完成後,海螺设计院将成为本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上市规则之涵义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股东海螺集团持有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37.40%,是本公司之关连人士。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 章,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的关连交易。由於根据上市规则第 14 章计算的全部适用百分比率超过0.1%但每项适用百分比率均低於 5%,根据上市规则第 14A.76(2)条,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的收购事项须遵守年度审阅及披露规定,并获豁免遵守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
股权转让协议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本公司(作为受让方)、海螺集团(作为转让方)及海螺设计院(作为目标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海螺集团同意出售及本公司同意收购海螺集团持有的海螺设计院 100%股权,收购代价为人民币 56,158 万元。
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协议签订日期:
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

协议订约方:
(i) 本公司(作为受让方)

本集团主要从事水泥、商品熟料、骨料及商品混凝土的生产与销售。
(ii) 海螺集团(作为转让方)

海螺集团是一家於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主要从事资产
经营、投资、融资、产权交易、进出口贸易、建筑材料、化工产品(除危险品)、
电子仪器及仪表及普通机械设备生产销售等。海螺集团分别由安徽省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通过其全资附属国有企业)持有 51%权益,及由中国海
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一家在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586)(通过
其直接和间接全资子公司的架构)持有 49%权益。中国海螺创业控股有限公司主
要从事建造及运营垃圾发电项目、新能源材料及新型建材之制造及销售、港口物
流服务等。
(iii) 海螺设计院(作为目标公司)

海螺设计院是一家於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主营业务於下文「有关海螺设
计院之资料」中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海螺设计院由海螺集团直接全资拥有。 收购事宜:
根据股权转让协议,海螺集团(作为转让方)同意出售及本公司(作为受让方)同意 收购海螺集团持有的海螺设计院 100%的股权。收购事项完成後,海螺设计院将成为 本公司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
收购代价及其厘定基准:
收购代价为人民币 56,158 万元,乃由本公司及海螺集团参考独立估值师对海螺设计院 以截至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评估基准日」)之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结果, 基於公平公正原则磋商後厘定。根据估值报告,於评估基准日,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海 螺设计院之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估值」)为人民币 56,158 万元。
收购代价拟以本集团的自有资金以现金向海螺集团支付。
协议生效日期:

股权转让协议於二零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经由本公司与海螺集团及海螺设计院签订,并於同日获董事会批准及生效。
交割及收购代价支付:
收购事项将於完成海螺设计院就收购事项的股权变更登记之日(「股权变更登记完成日」)进行交割。海螺集团将配合本公司及海螺设计院向相关工商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
本公司将在股权变更登记完成日(即收购事项交割日)後的十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向海螺集团支付本次收购事项之全部代价金额之全数。
有关估值的进一步资料:
根据估值报告,由於估值采用收益法下的现金流量折现法,估值构成上市规则第 14.61条项下的盈利预测(「盈利预测」)。有关估值详情载於本公告附录件一。
本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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