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5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核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海螺水泥”)董事会审核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秉持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审查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核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因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换届,董事会辖下审核委员会成员进行了相应的调整: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5 月 28 日,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核委
员会由屈文洲先生、何淑懿先生、张云燕女士三人组成,屈文洲先生为主席。
2025 年 5 月 29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核
委员会由屈文洲先生、何淑懿女士、韩旭女士三人组成,屈文洲先生为主席。
二、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审核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每次会议讨论事项具体如下:
(1)2025 年 1 月 14 日,审核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阅了公司编
制的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本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报告编制工作安排及需要重点关注事项的汇报;公司审计师安永汇报了 2024 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及审计工作重点,审核委员会同意审计师进入公司开展 2024 年度现场审计工作;听取了审计师关于 2025
年非鉴证服务一般政策的汇报。
(2)2025 年 3 月 5 日,审核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听取了安永关
于 2024 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认为审计师可以按照计划时间完成审计工作。
(3)2025 年 3 月 24 日,审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i)2024
年度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分别编制之财务报告,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ii)2024 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年度业绩公告,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iii)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iv)2024 年度发生的重大关联(关连)交易有关情况的报告;(v)关于为附属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呈董事会审议;(vi)建议董事会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本公司 2025 年度国内及国际财务审计师,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 2025 年度内控审计师,并同意提请董事会审议;(vii)审核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审核委员会就安永从事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严格遵守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审核委员会职权范围书》等有关规定,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2025 年 3 月 24 日,审核委员会就安永从
事本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出具了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对安永的工作做出了客观的评价。
(4)2025 年 4 月 29 日,审核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5)2025 年 8 月 26 日,审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i)按照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和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未经审计之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ii)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以及半年度业绩公告,并提请董事会审议;(iii)2025 年上半年内部审计专项检查报告;(iv)关于修订《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并提请董事会审议。
(6)2025 年 10 月 30 日,审核委员会召开通讯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此外,审核委员会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以签字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
关于委任第十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秘书的议案。
自编制本公司截至2025年12 月31日止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开展以来,审核委员会全程参与:
(1)在审计师实施审计工作之前,审核委员会首先审阅了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并同意审计师进场审计;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审核委员会督促安永审计师按照工作计划认真做好财务报表审计工作。
(2)在审计师的年报审计工作完成到一定阶段时,审核委员会再一次审阅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认为审计师可以按照计划时间认真完成审计工作。
(3)2026 年 3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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