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4 18:51:01 股吧网页版
金晶科技:金晶科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05


证券代码:600586 证券简称:金晶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04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于 2026 年 2 月 2 日、2 月 3 日、2 月 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
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公司核查发现的重大事项和风险事项:经公司自查,并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6年2月2日、2月3日、2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公司主要从事建筑以及节能玻璃、纯碱、光伏玻璃等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经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关于经营业绩、主营业务等变化情况详见2026年1月17日公司披露的公告编号为“临2026-003”的临时公告,即《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二)重大事项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金晶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丁茂良先生书面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公司注意到市场关注公司TCO玻璃市场进展情况。截至目前TCO玻璃行业市场尚较小,同时据公司初步统计,2025年1-9月TCO玻璃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比重较低,对当期营业收入不产生较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除公司已披露的事项外,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6年2月2日、2月3日、2月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业绩预亏风险。

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000万元左右,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58,000万元左右。详见2026年1月17日公司披露的公告编号为“临2026-003”的临时公告,即《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亏公告》。

(三)其他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经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山东金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2 月 4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