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上海网友
发表于 2008-12-29 15:31:06 股吧网页版
长江证券:用友软件 市场份额巨大 行业优势明显

公告日期:2019-12-30


公告编号:2019-030
证券代码:872185 证券简称:滇草六味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普洱淞茂滇草六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贷款担保人抵押物权属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普洱淞茂滇草六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分别于 2018 年 05 月 14 日和 2018 年 05 月 31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和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富滇银行普洱分行借款暨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8 年 05 月 16 日和 2018 年 06 月 04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25)。

公司根据以上决议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830011806201001)。同时公司、普洱淞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普洱淞茂济安堂医药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2、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1 月 03 日和 2019 年 11 月 20 日召开了

公告编号:2019-030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云南普洱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授信及关联方提供抵押担保的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19 年 11 月 05 日和 2019 年 11 月 22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
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刊登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22)。

公司根据以上决议与云南普洱思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同时公司、普洱淞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普洱淞茂济安堂医药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担保。
二、公司贷款担保人抵押物权属变更

现担保人普洱淞茂济安堂医药有限公司名下房屋、土地等不动产(含公司贷款所涉抵押物)权属变更为担保人普洱淞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产权权属变更后,仍为公司前述贷款提供担保,且公司贷款其他事项不变。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担保人抵押物权属变更》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30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变更属于公司贷款担保人之间的产权变更,不会对公司产生实质性影响,且变更未对公司银行贷款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为公司财务带来重大风险。
五、备查文件目录

《普洱淞茂滇草六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普洱淞茂滇草六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合同》(合同编号:830011806201001)

《 担 保 抵 押 合 同 》 ( 合 同 编 号 : 830011806201001 、
830011806201002、830011806201003)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编号:0801011634191217510000019)
《抵押合同》(合同编号:0801011634191217110000009、0801011634191217110000011、0801011634191217110000010)

普洱淞茂滇草六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30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查看历史公告]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