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零二六年四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第三章 股份......4
第一节 股份发行...... 4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第三节 股份转让...... 6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7
第一节 股东......7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9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10
第四节 股东会提案...... 15
第五节 股东会决议...... 16
第五章 董事会...... 20
第一节 董事......20
第二节 独立董事...... 23
第三节 董事会...... 27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31
第五节 董事会秘书...... 32
第六章 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33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5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35
第二节 内部审计...... 37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38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 39
第一节 通知......39
第二节 公告......39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39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39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41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 42
第十二章 附则...... 4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公司的
发展,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经北
京市人民政府[1999]133 号文件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110000005119254。
公司于 2001 年 4 月 1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00 万股,于 2001 年 5 月 18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Yonyou Network Technology Co., Ltd.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北清路 68 号
邮政编码:100094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416,997,409 元。
第六条 公司营业期限为永久存续。
第七条 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表
人的董事长辞任,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八条 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
司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
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裁、公司执行委员会成员、负责公司
全局业务的高级副总裁及以上人员、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由公司董事会任免的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遵守行业行为规范,接受
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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