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的工作中,本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审慎认真地行使公司和股东所赋予的权利,出席了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相关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以下为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周剑,1975 年出生,控制科学与工程专业工学博士、计算机集成制造
专业联合培养博士。1998 年 7 月至 2010 年 7 月间先后在长沙炮兵学院、国防科
技大学和清华大学工业工程系任职。2010 年 7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国家工信安全
中心信息化研究与促进中心副主任、主任,2018 年 9 月至 2019 年 8 月任国家工
信安全中心信息化所兼系统所所长,2019 年 8 月至 2019 年 12 月任国家工信安
全中心系统所所长。现任中关村信息技术和实体经济融合发展联盟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没有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1%以上已发行股份,不是公司前 10 名股东,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公司前 5 名股东任职;我本人及我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附属企业任职,不涉及与其存在重大业务往来的情形,也不在与其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我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
取得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除一次股东会因故未
参加外,其他会议本人全部出席。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本人对本年度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并且认为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并投出赞成票,未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 4 次,就公司聘任总裁、提名董事等事项进行讨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就公司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讨论;作为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参加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会议 3 次,就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存款业务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讨论;作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参加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 2 次,就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以及港股上市方案进行讨论;作为独立董事,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次,就公司关联交易、港股上市事项进行讨论。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密切关注公司审计工作,对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程序及其执行结果进行审查,确保内部审计计划的健全性及可执行性。本人参与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审计师沟通会,定期听取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就审计工作重点、审计计划、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内控情况等事项充分沟通,有效监督了外部审计的质量和公正性。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五)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充分利用董事会、座谈会等机会重点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同时,还通过视频会议、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案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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