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7-07 16:51:40 股吧网页版
大位科技: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7-08


证券代码:600589 证券简称:大位科技 公告编号:2026-041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鉴于 2025 年度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根据《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将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3,100,000 股限制性股票。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

回购股份数量 注销股份数量 注销日期

3,100,000 股 3,100,000 股 2026 年 7 月 10 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1、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
次会议和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6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分别审议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同意公司以 4.03 元/股的价格回购 29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3,100,000 股并注销。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484,669,890 元减少至人民币 1,481,569,890 元,总股本由 1,484,669,890 股减少至 1,481,569,890 股。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
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示期已满 45 天,期间公司未收到债权人关于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情况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三)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的规定:“本激励计划在 2025 年和 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公司满足以下业绩条件时,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对应限售比例: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1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50%;

注:上述“营业收入”是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营业收入

若各解除限售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6】0011000936 号),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3,611.49万元,较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7.59%,2025 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因此,公司回购注销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29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 3,100,000 股限制性股票。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合计 3,100,000 股。

2、回购注销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按照授予价格 4.03 元/股回购,同时根据激励计划规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