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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1 19:59:01 股吧网页版
大位科技: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5月制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了《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的原则

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充分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结合独立董事的意见,实施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且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

二、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且可持续的发展目标,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2026-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股利或者二者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分配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现金流充裕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2、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同行业的排名、竞争力、利润率等因素论证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在提出利润分配的方案时,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 80%;

(2)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 40%;

(3)在公司发展阶段属于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利润分配方案中现金分红所占比例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四)公司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方案。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应当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关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应当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会表决。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会上的投票权。公司根据股东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四、决策机制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拟定

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情况、公司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规划及以前年度的利润分配情况等提出、拟定。

(二)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董事会在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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