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大位数据科技(广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邓利君,于 2024 年 3 月至 2025 年 8 月期间,担任大位数据科技(广东)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 年度,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本人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本人邓利君,男,1985 年 9 月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毕业于中山大学
法学专业。2013 年 1 月至 2018 年 9 月,任广东磨铁律师事务所律师,2018 年
10 月至今任广东行而知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主任;2024 年 3 月 13 日至 2025 年
8 月 25 日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参加股东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意见,为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于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共出席董事会 9 次,参加股东会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是否
董事姓 报告 通讯 连续 参加
名 期内 亲自 方式 现场出 委托 缺席 两次 股东 是否参
应参 出席 参加 席次数 出席 次数 未亲 会次 加年度
加次 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参 数 股东会
数 加会
议
邓利君 9 9 8 1 0 0 否 6 是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以上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或委员代为出席会议或代为表决的情形。本人对提交董事会、股东会、专门委员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讨论各项议案,以审慎的态度行使相应表决权,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共计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形。本人认真履行审计委员会职责,对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阅与审议,及时掌握公司 2025 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对定期报告的编制与披露过程进行了监督,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在审计监督、风险控制等方面的专业职能与监督作用。
2、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共计出席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均符合法定程序。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或缺席的情形。本人认真履行提名委员会职责,对公司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对拟聘任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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