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0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临 2026-022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权日:2026 年 5 月 18 日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800 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11.98 元/份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5 月 18 日为授权日,向符合条件的 175 名
激励对象授予 800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11.98 元/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权益授予情况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6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 年 4 月 17 日至 2026 年 4 月 27 日,公司在内部张榜公示了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示期内,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计
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临 2026-017)。
3、2026 年 5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公司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得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办理本次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2026 年 5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6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9)。
4、202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 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权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问出具了相应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中授予条件的规定,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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