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19:24:43 股吧网页版
益佰制药: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3


证券代码:600594 证券简称:益佰制药 公告编号:2026-008
贵州益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4 年 1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 43 号 1 号楼 13 层 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2)2025 年年度末合伙人为 67 人,注册会计师为 377 人,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为 107 人;

(3)2025 年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53,813.21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
33,771.5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197.10 万元;

(4)2025 年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33 家。

2025 年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C 制造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A 农、林、牧、渔业

J 金融业

2025 年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为 3,944.00 万元,其中与贵州益佰制药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证天通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中证天通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承担过民事诉讼责任。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
施 3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10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
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4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本次项目合伙人及年报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朝辉、肖缨,质量控制复核人为邵富霞,相关情况具体如下:

(1)签字注册会计师

李朝辉,项目合伙人,1998 年注册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24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3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肖缨,注册会计师,1995 年注册为执业注册会计师,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25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质量控制复核人

邵富霞,2009 年注册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至今在中证天通从事审计工作,2014 年至今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21

年至 2022 年、2024 年至 2025 年负责公司年审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

复核的上市公司 7 家,挂牌公司 24 家。

2、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肖缨和质量控制复核人邵富霞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

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李朝辉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贵州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 1 次。除

此之外,李朝辉未受到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丰富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