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12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175 元(含税)。河南中孚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不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审计,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812,321,507.36
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具体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75 元(含税)。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4,007,905,114 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 701,383,394.95 元(含税),占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 86.34%,占本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43.37%,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2、2025 年 4 月 15 日和 2025 年 5 月 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该规划,如果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具备《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约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计划 2025 年-2027 年度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60%(年内多次分红的,进行累计计算)。如果期初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存在未弥补亏损),当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期末可分配利润的 60%。
本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701,383,394.95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17,293,286.14 703,685,462.34 1,159,206,321.49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 812,321,507.36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 701,383,394.95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 0
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160,061,689.99
最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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