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证券代码:600595 证券简称:中孚实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17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度
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并实施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6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
(一)2026 年度中期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
(二)2026 年度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中期分红的相关授权事项
1、授权内容及范围
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资金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
自本事项经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
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该事项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不构成公司对 2026 年度实施中期分红的承诺。
(二)获得股东会授权后,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公司发展阶段、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