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4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五月二十日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现场会议议程表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 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5 月 20 日 9:30-11:30, 13:00-15: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建德市江滨中路新安大厦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严明先生
见证律师: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律师
序 号 会议议程 报告人 页码
第一项 宣读现场会议到会股东及持股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吴严明
股东会会议须知 审 阅 1
第二项 审议议案
议案 1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吴严明 2
议案 2 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 阅 另附
议案 3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杨万清 11
议案 4 关于将已结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杨万清 12
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议案
议案 5 关于董事长 2025 年度薪酬情况的议案 杨万清 15
议案 6 2026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杨万清 16
议案 7 关于与传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 杨万清 23
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 8 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杨万清 28
议案 9 关于继续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吴严明 31
附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34
第三项 现场投票表决及计票
提名现场计票、监票人员 吴严明
第四项 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吴严明
第五项 宣读法律意见书 律 师
第六项 宣布现场会议结束 吴严明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会议须知通知如下,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
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
二、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下统称“股东”)携带相关证件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未能提供有效证件并办理签到,以及未能在会议开始前完成登记的,不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三、请参会人员自觉遵守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
四、股东在会议上发言,应围绕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发言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姓名和所持股份数额。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对于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以及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进行表决。股东以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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