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25
公告编号:2018-033
证券代码:836848 证券简称:北迈科技 主办券商:西部证券
北京北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北京北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北京北迈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非公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注册登记。
公司经有关监管机构批准,可以向境内外社会公众公开发行股票。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北京北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2号(北京实创高科技发展总公司2-1号、2-2号)2-1幢7层C栋7-3。
公告编号:2018-033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8,061,111元。
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时,应当就注册资本额的变更事项做出相应的修改本章程的决议,并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涉及章程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条 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职工依法组织
工会开展活动。公司依法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公司设立中国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工会活动、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一条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
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十二条 公司可以依法设立分公司、子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
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公告编号:2018-033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将本章程、股东名册、股
东大会记录、董事会记录、监事会记录、财务会计报告等重要文件置备于公司,并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规定的期限内妥善保存。
第十四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等。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六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买车之前,您做主;买车之后,找北迈。锲而
不舍,精益求精,是我们工作的态度;凝心聚力,创新科技,是我们发展的动力;诚信为本,服务社会,是我们生存的价值。
第十七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除新闻、出版、教育、医疗
保健、药品、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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