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23
证券代码:600597 证券简称:光明乳业 公告编号:临 2026-022 号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整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光明乳业”)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6〕120 号)(以下简称《决
定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临 2026-016 号)。
收到《决定书》后,公司高度重视,立刻向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认真落实整改。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公司部分制度内容不规范。《公司章程》(2024 年修订本)中关于对外担保、关联股东的回避和表决的规定、《董事会议事规则》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聘任程序的规定不规范,不符合《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证监会公告〔2023〕62 号)第四十二条第二款、第八十条注释、第一百六十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
2025 年 12 月,公司严格按照最新《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对《公司
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取消监事会及修改章程的提案》《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提案》。
后续,公司将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及时梳理公司各类制度,确保公司制度规范和健全。
整改进度:已完成。
(二)2024 年至 2025 年 5 月,公司以电子通信方式召开的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
会会议未制作会议记录,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0号、第 227 号,以下简称《独董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
整改措施:
2025 年 10 月开始,公司所有通讯表决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均按照《独
董办法》的规定制作会议记录,所有参会人员签字确认。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独董办法》的规定做好各项会议记录,加强会议记录管理。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持续规范执行。
(三)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发出第八届第一次审计委员会、第八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会议通知。2025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第一次审计委员会、第八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聘任财务总监议案。会议记录显示审计委员会召开时间晚于董事会召开时间,违反了《独董办法》(证监会令第 227 号)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
整改措施:
2026 年 1 月开始,公司严格按照《独董办法》的规定召开董事会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程序如下:先发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通知,形成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再发董事会会议通知,形成董事会决议。
后续,公司将严格按照《独董办法》的规定,规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召开程序。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持续规范执行。
(四)2023 年至 2024 年,公司存在未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子公司 SynlaitMilk Limited(以下简称新莱特)定向增发股份等重大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登记、
内幕信息登记过程中内幕信息知情人未确认、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事项规定不完整的情况,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2〕17 号)第六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整改措施:
2026 年 1 月份开始,公司已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内幕信息登记。
后续,公司将加强内幕信息管理相关制度的学习理解,按要求制作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强化内幕信息管理的规范性。
整改进度:已完成,并持续规范执行。
(五)公司收购新莱特产生的商誉对应的资产组未在后续会计期间保持一致,未在部分相关年度财务报告附注中作相应说明,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资产减值》(财会〔2006〕3 号)第十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公司 2020 至 2022年财务报告附注中,商誉细分项披露不准确。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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