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强化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激发公司负责人创新活力,提升公司经营绩效,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企业负责人,包括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等,职业经理人除外。
第三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战略引领。全面落实集团“三大一航母”战略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功能使命,发挥考核指挥棒功能作用,确保公司经营发展与整体战略目标紧密衔接。
(二)坚持依法合规。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最新文件精神,规范考核指标、目标值设置及考核流程,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激励约束。考核结果与公司负责人薪酬挂钩,确保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畅通刚性退出机制,确保实现“能上能下”。
第四条 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事项按照《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及程序组织实施。
第五条 经营业绩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年度考核以一年为周期,任期考核以三年为周期。
第二章 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公司党委会负责前置研究讨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考核指标和目标值设置及考核重大管理事项。
第七条 股东会、董事会负责按权限审批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考核指标和目标值设置以及考核重大管理事项。
第八条 公司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订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企业负责人考核管理工作。
第三章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
第九条 考核周期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以公历年为考核周期。
第十条 考核指标
(一)正职负责人
正职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含经济管理指标、重点任务指标和风险管控指标。经济管理指标占 40 分,重点任务指标占60 分,风险管控指标为扣分项。指标分值见表1。
表1 年度考核指标表
维度 分值
个性指标 经济管理指标 40分
重点任务指标 60分
共性指标 风险管控指标 扣分项
1.经济管理指标。经济管理指标为量化指标,主要反映公司经营效益、运营效率、成本控制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依据“一利五率”指标及相关经济指标确定。
2.重点任务指标。重点任务指标为定量与定性相结合指标,主要反映公司主责主业、短板提升情况,依据重点工作要求确定,指标数量最多不超过5 项。
3.风险管控指标。风险管控指标为扣分项指标,主要反映公司合规管理和风险防控情况,包括风险合规、财务风险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维稳和整改落实情况等。风险管控指标实行“底线、红线”双线管理,底线为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最低要求和标准,实行扣分制,其中合规管理、安全生产、信访、国家安全和整改落实情况5个触及底线的每项扣4 分;违反风险管理其他规定情形的,每发生一项扣减10 分。风险管理指标扣减分值合计不超过20 分。红线是公司生产经营工作中的最高要求和界限,触及红线的,扣减公司负责人制度绩效年薪标准的20%。多项指标同时出现触及红线情形的,不重复扣减。
(二)副职负责人
副职负责人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含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和年度分管工作指标。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占40 分,年度分管
工作指标占60 分。
1.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指标。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指标为定量指标,反映公司当年度整体经营情况,取公司年度经营业绩指标考核得分的40%。
2.年度分管工作指标。根据副职负责人的岗位职责与分工,围绕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落实差异化确定。年度分管工作指标数量原则为4-6 项,分为主要指标和一般指标,主要指标原则上不得超过3 项,单个主要指标分值不得低于任一一般指标分值,主要指标分值合计不低于30 分。
第十一条 指标目标值
定量指标目标值应科学合理、具有一定挑战性,一般根据企业发展战略、行业周期、经营预算、历史数据、行业对标情况等设置;定性指标目标值按照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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