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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9 23:19:33 股吧网页版
*ST熊猫: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一、财务 报告非标准审 计意见的专项 说明 1-4

委托单位 :熊猫金控股 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 :利安达会计 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 85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886690
网真号 址:http://www.Reanda.com

关于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利安达专字[2026]第 0227 号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熊猫金控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
审计报告(报告编号:利安达审字[2026]第 0489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审计报告中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内容

1、如财务报表附注五、6 所述,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熊猫金控公司
小额贷款账面余额 3.28 亿元,已计提贷款损失准备 3.28 亿元。前述事项形成于2024 年及以前并延续至本期,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未能提供有效的借款人信息、借款合同资料及还款能力相关证据,我们无法就相关小额贷款债权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2、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2)③A 及附注十四、2(15)所述,熊猫金控公司小额贷款债权转让业务与公司账面定期存款质押担保、资金置换及预付款项挂账等相关事项形成于2024年及以前并延续至本期。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公司未能提供上述小额贷款债权转让及相关资金安排的履约、合规、业务背景及交易对手等相关资料。我们无法就相关小额贷款债权转让业务的真实性、相关资金安排的合规性,以及对应债权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确定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二、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一)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

我们在执行熊猫金控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时,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221 号——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的重要性》,对于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利润是大多数财务报表使用者最为关注的财务指标。因熊猫金控近三年利润波动较大且本年度扭亏为盈的情况,我们初步确定以熊猫金控公司近三年税前利润绝对值平均数作为选取的基准。将该基准乘以 5%,由此计算得出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水平为 1,236 万元(取整)。

(二)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七条“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一)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得出财务报表整体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二)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不能得出财务报表整体不存在重大错报的结论。”的规定,以及第十条“如果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规定,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因此,我们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中是否存在注册会计师依据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能够确定存在重大错报的情形

由于未能就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是否存在重大错报。

四、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相关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

由于未能就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相关事项对报告期内熊猫金控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可能的影响金额。

五、上期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在本期的情况

熊猫金控公司 2024 年度(以下简称上期)财务报表由我们审计,并出具了利安达审字[2025]第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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