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9 23:19:38 股吧网页版
*ST熊猫:*ST熊猫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证券代码:600599 证券简称:*ST 熊猫 公告编号:2026-053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将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重要公告,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599 *ST 熊猫 A 股 停牌 2026/4/30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
《2025 年年度报告》,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利安达”)
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
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股票已触及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ST 熊猫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因利安达对公
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
制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5 月 6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利安达对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分别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
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触及终止上市的情形。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ST 熊猫,股票代
码:600599)自 2026 年 4 月 30 日(星期四)开市后停牌。

三、公司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 2026 年 1 月 24 日、2026 年 2 月 7 日、2026 年 3 月 3 日、2026 年 3
月 17 日、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4 月 15 日分别披露了《*ST 熊猫关于公司股
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07)、《*ST 熊猫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10)、《*ST熊猫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2026-012)、《*ST 熊猫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22)、《*ST 熊猫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29)以及《*ST 熊猫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6-039)。

四、股票被终止上市的后续安排

若公司股票被作出强制终止上市的决定,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公司股票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并在股票简称前冠以“退市”标识。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 15个交易日。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仍在风险警示板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对公司股票予以摘牌,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
公司股票被强制终止上市后,应当聘请具有主办券商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终止公司股票上市决定后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五、其他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信息披露网站,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熊猫金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