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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21 17:09:21 股吧网页版
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22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6 年 5月 22 日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1
第二章 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1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2
第四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3
第五章 审计结果运用......5
第六章 责任追究...... 5
第七章 附 则...... 6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揭示风险、发现问题、推动问题整改、实现价值增值等方面的独特作用,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下称“有关监管规则”),以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以下合称“公司及所属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控审计部和审计人员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依法依规对本制度适用主体的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的,以促进公司全面贯彻落实相关重大政策措施、决策部署并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实现目标的活动。

第二章 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体制

第四条 根据审计监督需要,公司设立内控审计部,履行审计监督职能。内控审计部向董事会负责,应定期向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公司主要负责人汇报工作。其中,内控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五条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及评估内控审计部的内部审计工作。内控审计部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监督检查过程中,应当接受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内控审计部发现相关重大问题或者线索,应当立即向审计与内控委员会直接报告。内控审计部提交给管理层的
各类审计报告、审计问题的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况应当同时报送审计与内控委员会。

第三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内控审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七条 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参与对内控审计部负责人的考核。

第八条 公司建立兼职审计专家库,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内控审计部可借助专家力量开展审计工作。

第九条 内控审计部和审计人员不得参与可能影响审计独立、客观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的工作,不得干预、插手被审计单位(部门)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第十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部门)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内控审计部和审计人员对在执行职务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第十二条 内控审计部履行职责所需经费应给予保障,并纳入公司预算管理。
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审计人员应当将获取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信息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内控审计部应当建立工作底稿制度,并依据有关法规的规定,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四章 内部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四条 内控审计部对公司业务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财务信息等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公司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相关重大政策措施、决策部署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执行情况、投资项目、经营管理和效益情况、风险管理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及所属单位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并对其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

(五)对公司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内部控制缺陷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包括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并进行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者重大风险,应当及时向审计与内控委员会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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