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致力于自身成长和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的股东分红回报机制,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特制定《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自身经营模式、发展规划、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重要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目前发展所处阶段、现金流量状况、企业盈利能力、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未来业务模式等情况,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从而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和透明的分红回报规划与机制,以保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本规划系在遵循《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下,本着兼顾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的持续良好发展的原则,同时充分考虑、听取并采纳了公司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诉求,积极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如果存在股东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
容
(一)利润分配原则
1.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3.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4.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后,可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具体原则如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二)利润分配方式
公司将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前提下,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条件
公司在盈利、现金流能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应积极推行现金分配方式。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不实施现金分红:
(1)公司当年度未实现盈利;
(2)公司当年度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或者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
(3)公司期末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4)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余额为负数;
(5)公司财务报告被审计机构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6)公司在可预见的未来一定时期内存在重大投资或现金支出计划,且公司已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对相关计划进行说明,进行现金分红将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无法满足公司经营或投资需要。
(四)股票分红条件
公司根据盈利情况和现金流状况,为满足股本扩张的需要或合理调整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利润。公司实施股票方式分红应满足以下条件:
1.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
2.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
真实合理因素。
(五)利润分配的间隔和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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