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5 年度的工作中,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推动内部控制建设,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具体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崔艳秋,女,汉族,1970 年 8 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
资产评估师、矿业权评估师、咨询工程师、造价工程师、高级会计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三期高级会计领军人才。现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合伙人、新疆创锦农牧业有限公司外部董事、乌鲁木齐富疆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曾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新疆分所合伙人,新疆塔里木农业综合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公司董事会一贯保持科学高效的决策程序,采用现场会议、通讯会议以及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一)参加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1 次,实际亲自出席 11 次,未
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议案,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合法合规,重大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审批程序,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未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5 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列席,认真听取
了与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应出席审计委员会 6 次,实际出席会议 6 次。审议了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计提减值准备、关联交易、提名财务总监候选人、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转让参股公司股权等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应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实际参加会议 1 次。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事项进行审议,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以客观角度审视公司重大事项,公司设立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需要在董事会前审议的事项进行独立董事专项审议。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实际出席会议 3 次,审议通过了公司担保、关联交易、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购买资产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承诺期
满减值测试结果、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等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意见。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积极支持本人的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等条件。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更好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
在公司的协调组织下,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独立董事履职线上培训,通过系统的培训,有效的提高了自身的履职能力。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日常关联交易方面,公司对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预计额度范围内。2025 年末,公司对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并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2025 年度,公司能够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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