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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3 20:00:25 股吧网页版
广汇物流: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9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30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3914人,其中合伙人182人,注册会计师1053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业务收入15.75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7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05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21家(含H股),平均资产额195.44亿元,收费总额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会议及 2025 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项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

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识别主要业务风险和重要审计领域,包括收入的确认、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关联交易披露的完整准确性。分别在计划、预审、终审、报告出具、工作总结阶段制定了详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和审计委员会进行沟通。

1.审计计划阶段,通过对公司的了解,制定了2025年度的审计计划,包含总体审计策略和具体审计计划。

2.现场预审阶段,提示公司可能对财务报告结果产生影响的风险事项及可能影响年报进度的事项等。就年报审计方案、总体时间安排等与公司做好沟通与衔接。同时,就重大会计问题、争议事项提出专
业意见,并积极协调解决。

3.现场终审阶段,在公司形成未审报告后,审计项目组按计划进驻现场执行审计程序,获取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对涉及到的会计调整事项与公司进行现场沟通,编制审计报告初稿。

4.报告出具阶段,项目组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履行事务所内部的独立质量控制复核程序后出具正式审计报告。

5.工作总结阶段,收集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工作期间,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意见,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
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11 月 21 日,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标准的议案》,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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