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报告说明
报告周期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坚持以独立报告形式公开披露环境、社会及治理(ESG)
相关信息。本报告为其连续第 3 年发布的独立 ESG 报告,报告期间与 2025 年度报告
周期保持一致。
报告范围 除有特殊说明,本报告涵盖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上海市北
高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控股子公司在环境、社会及治理等方面的实践及绩效表现。
报告范围与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合并报表范围完全一致,涉及货币金额均以人
民币为计价单位。
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
编制依据 全球报告倡议组织《可持续发展报告标准(GRI Standards)》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有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的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市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ESG 指标体系 2026 版》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责任云研究院《中国企业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CASS-ESG
6.0)之园区开发行业》
称谓说明 为便于表达,本报告中的“公司”“我们”“市北高新”指代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
“市北高新集团”指代上海市北高新(集团)有限公司;“市北高新园区”“园区”“市
北园区”指代“上海市市北高新技术服务业园区”;“新市北”指代“上海新市北企
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市北高新物业”指代“上海市北高新集团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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