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29 20:21:21 股吧网页版
*ST沪科:*ST沪科关于公司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5-30


证券代码:600608 证券简称:*ST 沪科 公告编号:临 2026-044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股票终止上市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证券简称:*ST沪科;证券代码:600608。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2026年6月8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2026年6月29日。

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15个交易日。

退市整理期间股票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29 日收到上海
证券交易所出具的自律监管决定书《关于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2026]11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一、终止上市的证券种类、证券简称、证券代码

1、证券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证券简称:*ST 沪科

3、证券代码:600608

二、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2026 年 4 月 29 日,你公司发布 2025 年年度报告,显示公司 2025 年度经
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 3 亿元,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 4 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3.7 条等规定,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条件。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0条、第 9.3.11 条和第 9.3.14 条的规定,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上市审
核委员会审议,本所决定终止你公司股票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6.1 条、第 9.6.2 条、第 9.6.4 条和第 9.6.10 条等
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23 年修订)》第 3.3.13 条等规定,自本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交易日起,你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为 15 个交易日,首个交易日无涨跌幅限制,其他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为 10%。本所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 5 个交易日内,对你公司股票予以摘牌,股票终止上市。退市整理期间,你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并履行相关义务。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5 条的规定,你公司应当立即安排股票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股份转让相关事宜,保证公司股票在摘牌之日起 45 个交易日内可以转让。

如公司对本所作出的终止上市决定不服,可以在本所公告本决定之日后的 5个交易日内,向本所申请复核。”

三、终止上市后股票登记、转让、管理事宜

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后,将转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股份转让。公司将尽快聘请股份转让服务机构,委托其提供股份转让服务,并授权其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票重新确认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四、终止上市后的联系人、联系地址、电话和其他通讯方式

1、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电话:0871-64646840;021-62317066

3、电子邮箱:invest@600608.net

4、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新闻路 247 号 4 楼 412 会议室;上海市
静安区江场西路 299 弄 1 号 701B 室。

五、公司退市整理期及终止上市相关安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
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后的 5 个交易日届满的次一个交易日起,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公司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起始日为 2026 年 6 月 8 日,交易期限为 15 个交
易日,预计最后交易日期为 2026 年 6 月 29 日;首个交易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
此后每日涨跌幅限制为 10%。

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届满后的 5 个交易日内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公司股票在退市整理期内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预计的最后交易日期将顺延,全天停牌天数累计不超过 5 个交易日。
在退市整理期间,前 10 个交易日内每 5 个交易日发布 1 次股票将被终止上
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最后 5 个交易日内每日发布 1 次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