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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沪科:*ST沪科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正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上海宽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范要求,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李正:男,1973 年生,中共党员,毕业于厦门大学会计系,博士研究生学历,
教授职称。2001 年 6 月至 2004 年 9 月任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教研部教师;2007 年
6 月至 2019 年 11 月历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19
年 11 月至今任云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兼任武定农商银行外部监事、禄劝
农商银行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 28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3 日任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关于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任职;本人未向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本人已就 2025 年度任职期间的独立性进行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1)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召开 7 次,亲自出席 7 次,以通讯方式参
加 2 次,以现场方式参加 5 次;公司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 1 次,亲自出席 1
次;公司 2025 年度临时股东大会召开 1 次,亲自出席 1 次。本人对本年度任职
期间提交董事会审议的提案进行了详细的审议,2025 年 8 月 8 日,本人与独董
欧保华共同提出拟聘请中介机构开展公司花卉业务专项审计工作,之后,公司负责中介机构的聘请,至本人离职时,未见专项审计结果。

2、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5 次,亲自出席 5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1 次,亲自出席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 3 次,
亲自出席 3 次。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在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本人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进行较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

本人就审议事项与其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积累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根据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范围发表相关书面意见,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密切关注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及执行结果。同时,本人通过日常工作交流方式与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进行沟通,强调内部审计是公司的第三道防线,需规范内部审计的人员配备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强化内部控制建设。

本人在 2025 年 1 月 22 日,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进行了沟通,审计师
对公司会计差错调整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汇报,审计过程包括:穿透了上下游客户、使用企查查进行核查等手段,审计师认为公司业务真实,所涉会计科目金额调整
属于会计差错更正。在 2025 年 4 月 18 日,本人与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进行
沟通,审计师的审计结果还没有最终确定。2025 年 4 月 24 日,本人查阅审计师
出具的书面报告,审计师经过综合评估,认为可以对公司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 10 月 13 日,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中,听
取了参会的中小股东对公司业务的询问,公司相关负责人对中小股东询问的答复。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 8 月 5 日,本人对公司的上海业务部门进行了实地考察,在 8 月 19
日对公司昆明的花卉业务进行了实地调研。此外,通过微信、电子邮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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