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1
2025 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晓钧)
本人自2025年12月23日起担任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业务规则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独立、勤勉、负责地行使职权,按时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5年度任职期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郑晓钧,男,1989年出生,工学学士及法律硕士学位。曾任深圳市天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法务总监。现任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利代理师,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雇佣关系、交易关系,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2025年履职时间短,现场出席了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出席率100%。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本着勤勉务实、客观审慎、诚信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并结合本人在法务领域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和发表意见。本人2025年度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情况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本年应参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会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方式参 席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1 1 0 0 0 否 1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认真审阅会议文件和会前沟通,详细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和运作情况。参会过程中,仔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就有关经 营管理情况的介绍,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客观、明确地发表意见,对各项议案的表决均 严格遵循独立性、专业性原则,并基于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的立场行 使表决权。对董事会、股东会的各项议题无异议,未发表反对或弃权 的意见。公司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会议类别 报告期内召开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4 0 0 0
审计委员会 7 1 1 0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审议通过 了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对该事项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 反对或弃权的情形。对公司的内部监督以及提高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 率起到了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 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务,参加了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在对所有议案进行 认真审阅后,客观、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并对董事会所有议案发表 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公司未出现其他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未有独立聘请 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的情况发生;未有向
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发生;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发生。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的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及时了解公司审计工作情况,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列席股东会等方式,听取投资者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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