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8
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季喜花)
作为贵州中毅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独立履职。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简介
季喜花,女,中国国籍,会计学专业背景,具备丰富的财务审计与公司治理经验。2024 年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履职过程中始终保持独立判断,维护全体股东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6 次、股东会 3 次。本
人参加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
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会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6 6 5 0 0 否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2025 年 4 月 11 日后),并
兼任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各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报告期本人任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期间,
召开 5 次,本人均出席并主持(4 月 11 日后);
(三)出席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议议案 1
项,本人出席会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未行使特别职权。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席,积极与内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监督审计计划执行与内控评价工作,确保财务信息质量。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及现场调查情况
通过股东会、投资者交流平台等渠道了解中小股东关切,结
合公司经营与财务情况,为其提供沟通桥梁。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本人履职提供充分支持,信息报送及时,沟通机制畅通,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与参与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
对终止发行股票事项进行核查,认为该决策基于市场环境与公司实际,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内部控制
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各期定期报告进行认真审阅,认
为财务信息真实、内部控制有效,披露符合规范。
(三)聘用会计师事务所
参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对其独立性、专业能力进行评估,认为聘任程序合规,建议续聘。
(四)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对《公司章程》修订、取消监事会等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相关修订符合公司治理优化方向,程序合法。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进一步推动了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审慎严谨、勤勉尽责的履职原则,
持续关注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业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