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30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年度股东会文件
二〇二六年六月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为了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如下,务请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会议设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办理相关事宜。
二、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上海证监局《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会会议秩序的通知》,本次股东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
四、股东出席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如需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在会议开始前向秘书处登记,并填写“股东会发言登记表”,经秘书处许可,方可发言。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 5 分钟,发言次数限一次。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有损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会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五、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为了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干扰会议的正常程序,不得干扰他人行使投票权或侵犯他人隐私权,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仅有权知晓自己的投票情况。
八、本次股东会谢绝个人进行摄影、摄像和录音。参会人员应当尊重公司及其他参会人员的名誉权、肖像权等权利,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传播会议视频、图片等信息。
九、本次股东会由律师进行全程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一、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6 年 6 月 10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中山西路 1515 号 3 楼
三、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6 年 6 月 10 日
至 2026 年 6 月 10 日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议程
1、 审议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3、 审议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担保有关事项的议案
5、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7、 审议关于授权公司及公司子公司 2026 年度对外捐赠总额度的议案8、 审议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
9、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10、 审议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11、 审议关于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 审议关于续聘 2026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3、 审议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4、 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5、 听取独立董事《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6、 会议提问与发言
17、 推举计票人和监票人、宣读会议工作人员名单及会议表决方法18、 书面表决及表决票统计工作
19、 宣读会议表决结果
20、 律师宣读法律意见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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