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2025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4名董事组成,具体组成人员为:曹永勤、王开国、严健军、梁嘉玮,其中曹永勤为委员会召集人。
上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3人为公司独立董事,占该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
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实施监事会制度改革,调整了治理结构,取消监事会并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监督职责,相应扩大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权限。
二、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报告期内,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4次会议,各位委员认真审议会议文件,并结合各位委员的专业背景提出建议,积极指导公司改进相关工作。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1、2025年3月27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2)《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6)《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8)《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2025年4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5年8月28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5年上半年内审工作报告》
4、2025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报告》
此外,在2024年年报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就审计工作等情况与公司财务及相关人员、审计机构进行了沟通会议,具体如下:
2025年1月3日,审计委员会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等情况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1)公司财务及相关人员提交了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和其他相关资料,并介绍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介绍了进场年审的初步时间安排、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和工作计划及本年度审计重点;(3)审计委员会要求公司的财务及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年审会计师的审计工作,以保证审计工作的顺利实施。
2025年3月21日,审计委员会就2024年度报告审计的初步意见及审计的工作情况与注册会计师进行了沟通:(1)年审会计师提供了年审的初步意见,并介绍了审计的工作情况;(2)审计委员会认为在本次审计工作中,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始终保持了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双重独立,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小组在本年度审计工作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为发表审计意见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小组对本公司提出的改进意见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遵从了实事求是的原则;(3)审计委员会各位委员审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的财务会计报表,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较全面地反映
了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2024年度经营成果;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注册会计师所做的对公司2024年度年审的初步意见,同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按照总体审计计划完成下一步工作,以保证公司如期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
三、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2024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部作为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将各类审计报告和内控制度执行情况反馈等报送审计委员会,提供其决策的依据。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人员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及编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程》的要求充分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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