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3-30 19:20:02 股吧网页版
大众交通: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证券代码:A 股 600611 证券简称:大众交通 公告编号:临 2026-008
B 股 900903 大众 B 股

债券代码:241483 债券简称:24 大众 01

242388 25 大众 01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8]第1号)和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公司于2023年12月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533号),该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并且公司于2024年3月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MTN210号),该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发行了2亿元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为248天,将于2026年4月13日到期。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发行了4亿元中期票据,期限为三年,将于2026年4月13日到期。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发行了2亿元中期票据,期限为三年,将于2028年4月18日到期。公司于2025年8月7日发行了5亿元中期票据,期限为三年,将于2028年8月8日到期。

此前公司从未发生任何延迟支付本息的情况。

2025年12月,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中市协注〔2025〕SCP358号”《接受注册通知书》,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30亿元,自通知书落款2025年12月1日起二年内有效,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2025年12月,公司已取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中市协注
〔2025〕MTN1154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5亿元,自通知书落款2025年12月1日起2年内有效,由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拟2026年度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如下:

一、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规模和期限

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方案的主要条款:

发行规模和期限: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的2年内,公司将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核定的期限和最高余额范围内分次发行。

发行利率:将参考发行时与发行期限相当的债务融资工具市场利率,由公司和承销商共同商定。

发行价格:当期债务融资工具面值发行或按面值贴现发行。

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授权首席执行官(CEO)、总经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

二、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务融资工具募集的资金,拟用于包括但不限于归还银行借款、补充营运资金、更新车辆和归还存量债券,以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减轻公司经营负担。

本次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如获得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将授权首席执行官(CEO)、总经理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全部事宜,办理包括但不限于上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审批注册、备案、发行等事项。

上述决议有效期至下一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