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3 18:32:41 股吧网页版
老凤祥: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4


股票简称:老凤祥 股票代码:600612 编号:临 2026-012
老凤祥 B 900905

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老凤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 1.32 元(含税),其中公司 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1.32 元(含税),B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按照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日下一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折算。本年度公司不进行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
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公 司 母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 母 公 司 ” ) 2024 年 度 留 存 未 分 配 利 润
3,551,773,724.85 元。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 1,669,253,167.92 元。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截至 2015 年末,母公司已提取的法定公积金已经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 50%比例,因此母公司 2025 年度不再提取《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公积金。

扣减 2024 年度现金分配股利 899,762,554.08 元和 2025 半年度现金分配股利
172,628,862.12 元,母公司本年度末实际未分配利润为 4,148,635,476.57 元。

经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拟以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登记的
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拟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523,117,76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
派发红利 1.32 元(含税),B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按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日下一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折算。以此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690,515,448.48 元(含税)。派发后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3,458,120,028.09 元,结转下一年度。

2、2025 年度不进行送股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同时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相应调整每股分红比例,并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5 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
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A 股每股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0.33 元(含税),B 股每股现金红利0.046459美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172,628,862.12 元。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已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26
日、10 月 16 日实施完毕,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9 日披露的《老凤
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结合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情况,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包括半年
度及年度)总额为 863,144,310.60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9.18%。

本次利润分配尚需提请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