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重庆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
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83 年 12 月,前身为浙江会计师事务
所;1992 年首批获得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1998 年脱钩改制成为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转制成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0 年 12月成为首批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 128 号 6 楼
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现有合伙人 241 人,注册会计师 2356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
业务信息:2023 年度业务收入 34.8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0.99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8.40 亿元。2023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 707 家,收费 7.20 亿元,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 544 家,主要涉及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公司综合考虑业务发展和审计服务的需求,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发出选聘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邀请招标公告的议案》,根据《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 年 4 月)》的要求,同意公司以公开邀请招标遴选的方式选聘 2024 年度
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于 2024 年 9 月完成公司邀请招标工作,根据最终评分,拟聘请天健所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所为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 60 万元(含内控控制审计费用)。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天健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
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非经常性损益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评估后认为,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所执业情况、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等进行了
审核,认为天健所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2024 年 10 月 9 日,第十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聘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改聘天健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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