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3 17:51:22 股吧网页版
国新能源: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4


证券代码:600617 900913 证券简称:国新能源 国新 B 股 公告编号:2025-037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展房产”)持有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 股股份 177,615,8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9.21%。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宏展房产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宏展房产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之后的 3 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0,00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2%;于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3 个月内,且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30,000,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6%。(若上述相关减持期间内,公司有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股东身份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 177,615,858股

持股比例 9.21%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58,981,453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118,634,405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太原市宏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40,000,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2.07%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0,000,000 股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30,000,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1 月 17 日~2026 年 2 月 1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拟减持原因 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宏展房产承诺其通过 2013 年重组认购的本公司股份自该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进行转让或上市交易。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本次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五条规定的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宏展房产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宏展房产将综合考虑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计划,故本减持计划在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及是否按期实施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宏展房产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